甲方(委托单位):乐山五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养护单位):
为了更好地将【】公园和【YYYY】项目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甲方同意将【】公园和【YYYY】项目所属绿地委托给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将负责【】公园和【YYYY】项目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 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 工作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所属【】公园和【YYYY】项目绿地、道路及花箱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绿化养护费用
全年费用:26000.00元人民币/年。
三、绿化养护期限
20xx年9月1日开始,20xx年8月31日止。
四、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及电话: 。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及电话:。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五、养护标准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保持植物生长特性的树形;
3) 整型修剪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
4) 非观果类乔木不挂果
5)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6) 受外力影响歪倒乔木在外力结束2天内扶正
7)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8) 病虫危害率不超过8%,单株受害率不超过8%
9)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10)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11)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整体形状与环境协调;
2) 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无死树,
3) 越冬重剪不妨碍观瞻,保留部分主侧枝
4)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5)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 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在杂草生长旺盛季节每月不少于2次清除);
五)总体
1) 无缺水,无黄土裸露
2) 绿化带无垃圾、无石块、无枯枝枯叶
3) 绿化垃圾不隔夜存放工作现场
4) 重要部位叶片无明显灰尘
5) 架空层绿化带种植的植物满足生长的需求
6) 树冠、阴凉处无黄土裸露,种植的植物满足生长需求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若绿化苗木死亡,乙方应补种苗木,并且保证其成活)。
3、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0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4、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更换费用另计),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
6、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甲方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乙方应负责补种或更换。(但在台风季节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7、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8、关于法定节假日(小区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
9、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七、全年四季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甲乙双方及时关注新的养护技术,互相学习,保持绿化养护工作科学有序的按照计划开展。(见附件2)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就近提供免费水源、电源等设施;
2)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乙方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4)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十、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
2)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分6500.00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2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第三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25%;
5)第四个季度的养护管理费在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
6)甲方每次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付款。
十一、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十二、工作人员
1)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
2) 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4)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10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
5) 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并按本合同总金额20%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附则
1)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2) 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十五、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现场代表及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现场代表及电话: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