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116415.00元)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以上产品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乙方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证明。
(2) 乙方保证以上产品均能够通过铁岭市消防部门验收。
第二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华能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平顶堡风电场升压站。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由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平顶堡风电场(平顶堡镇小红石村)。
第三条:对产品提出异议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经过铁岭市消防部门在本年度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方面妥善保管,然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给予免费调换为合格产品。
第四条:结算方式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风电场升压站经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交付乙方壹万叁仟肆佰壹拾伍元(¥:13415.00)人民币,待本年度通过铁岭市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剩余叁仟元(¥:3000.00)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签订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合同一式8份,正本2份,副本6份。甲方1份正本5份副本,乙方1份正本1份副本。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