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住院甲类乙类报销为,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乙类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