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业务员被判刑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偿还借款,集资款应按比例清退。集资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可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认定为较大,30万元以上为巨大,100万元以上为特别巨大。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认定为较大,150万元以上为巨大,500万元以上为特别巨大。集资诈骗数额以实际骗取数额计算,已归还的数额予以扣除,其他费用不予扣除,利息计入诈骗数额。
法律分析
一、理财公司出事了,业务员被判刑,还是退赔吗?
理财公司业务号从事非法集资被判刑的,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借款。服刑是刑事处罚,处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而还款是民事纠纷,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民事的还款义务。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能够追缴多少,按照最后的追缴,统一的比例。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集资诈骗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集资诈骗犯罪数额情节怎么认定?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结语
对于理财公司业务员被判刑的情况,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民事还款义务。集资款的清退应按照参与比例统一清退。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财产后应追缴或退赔。集资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而定。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为较大,30万元以上为巨大,100万元以上为特别巨大。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为较大,150万元以上为巨大,500万元以上为特别巨大。集资诈骗数额以实际骗取数额计算,已归还的数额应扣除,其他费用不予扣除。利息应计入诈骗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四条基金服务机构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或者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基金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一条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开展投资顾问、基金评价服务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基金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