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丢失人用书面申报权证把丢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准备好,然后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对申请丢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丢失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
3、等遗失声明见报后,丢失人拿着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发出异议者,由丢失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然后进行登记审查核准,向丢失人发领证通知,丢失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