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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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0:24
【答案】:A《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将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四级,I级为60.60.1-75.0m2/人,Ⅱ级为75.1~90.02/人.Ⅲ级为90.1~105.0m2/人,Ⅳ级为105.1~120.0m2/人。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地多人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低于150m2/人的指标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