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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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二条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从条例规定来看,省直工商系统在农村基层设立的工商所级别不可能是高于区、县(含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般工商所级别是副科级,也就是乡镇级副职的级别。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县工商局为正科级,工商所只是股级单位,负责人为科员级。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乡镇副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