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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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详细如下:
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起草、报批、打印、校对、分发中心机关制度、文件等综合性材料。
上下来文的送阅、登记和保管、机要管理、档案管理,上传下达。
准备并记录各类会议。
统计、上报月报表、信息和宣传报道。
组织各类检查活动,提供接待服务和内外联系。
保密、卫生检查,执行县要求的中心工作。
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
执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窗口管理股负责:
检查和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做好考勤。
对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及分中心单位、分中心工作人员办文、办件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与监督。
处理群众、客商的投诉,进行登记、处理和回复。
统计并公布窗口单位每天办件情况。
绩效考核、登记、检查、评分、统计、公布和抄送工作。
管理中心机关、办事大厅计算机网络。
电子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电子软件制作、安装与管理工作。
利用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进行宣传。
执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批管理股负责:
管理、登记、报批全程代办件(联合审批件),处理本股业务内的办文。
代办招商引资、改制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
负责联络工作制单位审批服务项目的联络、协调、办理和绩效考核。
安排联合踏勘、联合审批、技术会审、联审会、听证会和论证会。
协调窗口单位和联络工作制单位审批服务项目。
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办事指南的审查和编印工作。
与窗口管理股共同负责窗口和分中心服务绩效考核中的绩效考核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
执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