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宠物日常 宠物养护 宠物健康 宠物故事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2024-06-15 来源:好兔宠物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既遂怎么判?”。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必须达到了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才会立案,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另外对于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

二、本罪的犯罪表现有哪些?

一是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二是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应征税款(种类、数额)的确定应根据税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表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如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税款的缴纳、退还、补缴和追征、税收减免、应纳税额的核定、纳税担保)以及税务检查。税务工作人员只要在上述各个环节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滥用征管职权,搞虚假税务登记,涂改账簿,伪造纳税凭证,擅自减少应纳税额等,都是徇私舞弊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的犯罪,“不征”是不作为,“少征”虽然征收一部分,但还有一部分应当征收的没征收,就未征收的部分而言,“不征”也是一种不作为。

三是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的行为,一般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税务法规和相关规定,其侵犯的是国家的税收制度,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对其不征税款的数额进行合法的清算后认定其犯罪事实后果的, 具体情况由进行合法的认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