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你可以向律师提出任何与你的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案件进展、法律程序等问题。律师会根据你的情况和法律知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律师应当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也可以不选择辩护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也可以自行进行诉讼活动。”总之,在律师会见期间,你可以充分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向律师提出任何与你的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得到专业的帮助和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