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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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14:17
摘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可以经商,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4九十年代事业单位干部可以经商办企业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可以经商,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一、是严禁全市各级党的机关、*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用*、贷款以及在职干部自筹资金,违规自办企业或与群众合办企业,不得在经济利益上与群众兴办的企业挂在一起;二、是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包括干部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自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商办企业;自己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三、是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四、是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五、是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六、是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为其亲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七、是严禁离退休干部利用老战友、老部下的关系和曾经担负过领导职务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以经商办企业为名,谋取非法利益。记得建国初期是不准的。只是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子弟也是可以经商的。不过却是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父母管理有关的工作。更不准借着父母的名义去给自己拉关系走后门。。这个在九十年代来说。还是有很大的震撼效果的。因为父母是*。本身就是一个优势。而且还不准借父母名字。这才是中国*党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中国不繁荣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