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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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2:15
通知指出,根据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妇联《佛冈县2017-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佛卫〔2017〕34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村 “两癌”(颈癌检查和乳腺癌)免费筛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该项目由佛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县人民医院要配合提供“两癌”筛查所需的仪器设备。
二、每个镇筛查时间一般按每天筛查人数(150-200人左右)安排天数和场次,筛查地点一天安排一个,筛查时间安排星期二和(或)星期三,上午8:30—16:30,中午视筛查人数情况安排午休。
三、服务对象为我县省定22个“精准扶贫村”(附件2)中的35- 岁户籍妇女(2017年已筛查的妇女不列入本次筛查)。
四、各镇妇联、人口计生办负责组织辖区内精准扶贫村35-岁妇女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按所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筛查。
五、各镇卫生院要提前布置筛查场所,各镇妇联、人口计生办至少要安排4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现场筛查相关工作。)申请范围。凡具有我辖区户籍,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为“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妇女均可申请2019年自治区*民生实事救助城乡贫困“两癌”妇女项目资金。
【拓展资料】
(二)在申请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性,可申请获得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重点优抚对象;
3.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患病人员;
4.城镇低收入家庭女性成员;
原则上只救助申请范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如超出标准,需向县(市、区)妇联提交正式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一)伪造、涂改相关票证的;
(二)享受过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的妇女;
(三)2017、2018年民生实事已救助的城乡贫困“两癌患病妇女。
二、救助标准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项目实施流程
由申请人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报告个人及家庭情况(包括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患病治疗情况、致贫原因等)并填写救助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