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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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5:02
厦门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套数
1、厦门户籍家庭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无房:可买两套
有一套住房:可买一套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只能买180平方米及以上的
2、厦门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
3、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一套,需提供4年内在厦门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只能买180平方米及以上的
首付比例
1、首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和70%,且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不再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房条件
一、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厦门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厦门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厦门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厦门户籍居民家庭。
二、厦门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厦门市限购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