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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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5 02:01
下面是关于此平板我所听到的一点点消息(六个月以来都没有改动):平板电脑确有其事,它占据了我们都认识的那个家伙不少的注意力,而其牵涉到的人都不见踪影。我不认识在苹果有谁怀疑其存在性,而亦无人说自己知道的比别人更多。我不认识有谁见过它的软硬件,甚至不认识有谁知道某人见过。关于这个项目走漏消息的数量是,就我所知,没有。不难发现,目前的形势与 07 年一月首代 iPhone 问世之前十分相似,包括不少曾创造了 iPhone 邮件、日历和 Safari 应用的苹果工程师如进入了黑洞一般人间蒸发。当史蒂夫·乔布斯在 Macworld 台上从自己牛仔裤口袋里拎出 iPhone 时,其身上的神秘才逐渐消褪。如此赘言是想说明以下仅是我的猜想。完全是个人见解而已,没有哪条“预言”是我有成竹于胸而事先知晓的。对于平板的设计我颇有疑问。它长宽几何?7 英寸与 10 英寸显示屏之间差别不小。你如何在它上面打字?像笔记本电脑那样用所有的手指?抑或如 iPhone 一般仅用拇指?如果你需要用它来看视频,如何支撑?握在手里?平置于桌面似乎是个糟糕的角度;而如相框一般做一个可展开的支脚也显得笨拙且平庸。如果它仅是个触摸平面,那如何在行动中保护其屏幕?如果它可以折叠,那与笔记本又有甚区别 —— 何不再添置物理键盘来覆盖屏幕?(我在苹果认识的人都称其为“The Tablet”,而据我所知那是因为所有人都这么叫,并非确切知道它真就是个平板电脑。而“The Tablet”几乎不可能是其真名。)如果它太大而无法放入裤子上的口袋,那该如何随身携带? 但若能放入口袋,又与 iPod Touch 有何不同?等等。不过有一个问题占据了制高点,有了它的答案余者便迎刃而解。那就是:如果你已拥有了 iPhone 和 MacBook,它的吸引力又在何处?本文的开篇题记 —— 关于史蒂夫·乔布斯要求平板须比马桶上的一台阅读器更有用 —— 说明了苹果会在产品发布时交上自己的答卷。我同意这个答案是一切问题的基础。成功的新产品似乎总能在现有产品之外清晰地定义自己的领地,或者将后者替换。Flip 填充了之前无人涉足的简易相机市场。iPod 当初是如何在已有音乐播放器中脱颖而出的呢?它能在你口袋里装下 1000 首歌,且拥有一个有趣易用的介面。为何买一台 iPhone 来换掉手上的电话?因为通用手持设备有一个明显的市场。不过在 iPhone(或 iPod Touch)与 MacBook(或运行 Windows, Linux 等笔记本电脑)之间有多大空间呢?拥有全部三者的依据是什么?“我会在沙发或躺床上时用它”不是一个好答案。你已经可以用 iPhone 或 MacBook 做同样的事了。营销一个好几百块的设备而将其设计为仅供人们放在咖啡桌上使用对我而言完全就是愚蠢的行为。“它是个 Kindle 杀手”不是一个好答案。如果你认为苹果造此物是为了电子书籍和文章的阅读,你的眼光还太窄。史蒂夫·乔布斯在谈及未来苹果产品时往往深藏不露,而他只要一开口却常常可见一斑。数月前戴维·普格(David Pogue)曾向他问起关于 Kindle 的二三事:几年以前 Kindle 还未上市,乔布斯先生曾质疑电子阅读器已为进入鼎盛时期做好了准备。今天,我问他是否改变了自己当初的看法。“我相信专一设备总是存在,它们会在某一方面拥有一定优势,”他说。“不过我认为通用设备会取胜。因为我觉得今天人们可能不会想为前者买单。”他说目前苹果不认为电子阅读是个大市场,并指出亚马逊从未宣布自己售出了多少台 Kindle。“通常情况如果卖了不少东西,你会想告诉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