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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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16:40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为协会常设专职职位,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协会根据需要可设副秘书长1名。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可以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也可以由会长、2名以上副会长或3名以上理事提名,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秘书长、副秘书长为专职人员,不得在保险业内兼任其他职务。
秘书处设有办公室、财产保险部、人身保险部、保险中介部(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
协会还设有财产保险专业委员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委员会、财产保险理赔专业委员会、短期意外险及健康险专业委员会、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专业委员会、人身险及团险专业委员会、企业年金专业委员会、浙江省保险医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保险营销专业委员会、保险宣传专业委员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浙江省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解处理专业委员会和信息化专业委员会13个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