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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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1:48
月结后在总分类账每月最后一笔业务下面划一条通栏红线,“本月合计”下面同样划一条通栏红线,从第二个月起“本月合计”下面记“本年累计”,同样也要划一条通栏红线。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六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扩展资料
总分类账年度结账的划线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1:49
每月最后一笔业务下面划一条通栏红线,“本月合计”下面同样划一条通栏红线,从第二个月起“本月合计”下面记“本年累计”,同样也要划一条通栏红线,日记账和总账是一样的。
末结账与年末结账划线,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作出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第六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二)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在结账之前,必须做好对账工作,以保证在这个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已经全部填制和取得合法的会计凭证,并已计入有关账簿。对于所有债权、债务,以及通过财产清查所发生的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等,都应当全部登记入账。为了正确计算当期的产品成本,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还应将所有发生的收入、成本、费用各种账户的余额结转至有关账户。
结账之前,应做好账账核对工作。账账核对一般是通过编制试算表,根据试算表各栏合计数,验算借贷双方是否相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1:49
月末结账划线结账的方法: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划一条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划一条单红线。
2、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明年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便于核对账户,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下面划一条双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截止的发生额,登记在月发生额下,在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划一条单红线。12月末时,在全年累计额下划双红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1:50
每月最后一笔业务下面划一条通栏红线,“本月合计”下面同样划一条通栏红线,从第二个月起“本月合计”下面记“本年累计”,同样也要划一条通栏红线,日记账和总账是一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1:50
月末划单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