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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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34
1、如果是公知的,则应当仅对其图案、色彩做出判定;如果形状、图案、色彩均为新设计的内容,则应当以形状、图案、色彩三者结合作出判定。在进行侵权判断时。
2、如果外观设计专利要求保护的专指色彩,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人声明保护的色彩相同,就构成侵权。怎样看待一项外观设计中的形状、图案和色彩三者之间的关系呢?
(1)如果外观设计的图片和照片中没有说明要求保护色彩,那么其他人在相同的产品中采用了与专利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形状、就构成了侵权;采用了与专利设计相同或者相旧的形状、并增加了色彩,仍构成侵权。
(2)如果专利请求保护色彩,其他人在同类产品中采用了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形状、色彩也相同,侵权成立;如果被控侵权物的,形状不同或者不相近似,而颜色相同就不构成侵权,如果形状相同,色彩不同,则也不构成专利侵权。
以上仅供参考,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