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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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7:11
范缜范缜(约450—515),字子真,祖籍顺阳(今河南淅川境内)人,六世祖汪,移居江南。南北朝时期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杰出的无神论者。出自他的《神灭论》
范缜在“形神相即”,“不得相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形质神用”的著名论点。他写道:“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也。”即认为形体是精神的质体,精神是形体的作用;两者不能分离。他打了一个恰如其分的比喻说:“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这就是说,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关系,就好像刀刃与刀刃的锋利之间的关系,锋利指的不是刀刃,刀刃指的也不是锋利。然而,离开刀刃也就无所谓锋利,离开了锋利也就无所谓刀刃。既然从未听说过刀刃没有了而锋利还存在的,怎么能说肉体死亡后而精神还能存在呢?这就有力地证明了精神对形体的不可分割的依赖关系。 范缜对“质”和“用”的范畴也给予了深入浅出的论证。他提出,不同的“质”有不同的“用”,而且精神作用只是活人的特有属性,宣扬佛教的人以树木和人为例,说人和树木同是质体,但人有知觉,树木则没有,可见树木只有一种性质,人有两种性质,所以人的精神可以离开形体而存在。范缜反驳说:“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安有如木之质而复有异木之知?”所以,质的不同,决定了人的“有知”和木的“无知”,即特定的质体具有其特定的作用,不可混为一谈。同时,范缜还从发展、变化的观点阐述了质与用、形与神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他驳斥了佛教徒对“生形”与“死形”、“荣木”与“枯木”之间区别的故意混淆,说:“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区已革矣!”人从生到死,木从荣到枯,形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以质的作用也随之而变化。所以,随着人的死亡,精神活动也停止消失了。这样,佛教鼓吹的灵魂不死的谬说,即“神不灭论”便不攻自破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7:11
《神灭论》,作者:南朝齐梁之际杰出的思想家范缜。
针对佛教的形神分离、形亡而神不灭的观点,提出人的精神和形体是统一的,反映了作者的唯物主义思想以及对有神论等唯心主义的驳斥。它的反佛思想是对我国古代朴素唯物思想的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