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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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1
*作为报销的原始凭据,如果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但丢失住院*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同时患者还要到医院复印丢失*的存根,并在上面加盖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后,照样具有法律效果。
原始凭证是会计凭证中的一种,我国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遗失的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因此加盖治疗医院财务公章的票据存根复印件经审核后,与原始票据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员工不能自行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由企业为员工进行办理。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
4、所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给定和服务设施范围。
5、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当年有结余的哈,可以转到下一年进行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充医疗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1
*作为报销的原始凭据,如果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但丢失住院*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同时患者还要到医院复印丢失*的存根,并在上面加盖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后,照样具有法律效果。
原始凭证是会计凭证中的一种,我国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遗失的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因此加盖治疗医院财务公章的票据存根复印件经审核后,与原始票据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员工不能自行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由企业为员工进行办理。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
4、所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给定和服务设施范围。
5、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当年有结余的哈,可以转到下一年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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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丢失,可以去收款处查询收款的*记账联,把记账联复印下来,要医院的收款处在复印件上盖上收款章(收款章不能是复印的,一定是红色的印章才可以)在复印收据的后面附上一个*丢失的说明,这样保险公司就会受理了。
*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开出未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开出已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复印件,也有不要的,我曾经遇到过一人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一家就可以用复印件,你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持本人身份证、病历,到医院查询门诊补打或复印*并盖章。如果金额小的化,就不算了,太费事了,不值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3
可以找医院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想办法补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丢失,可以去收款处查询收款的*记账联,把记账联复印下来,要医院的收款处在复印件上盖上收款章(收款章不能是复印的,一定是红色的印章才可以)在复印收据的后面附上一个*丢失的说明,这样保险公司就会受理了。
*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开出未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开出已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4
简单,让医院补开,当然要费些口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复印件,也有不要的,我曾经遇到过一人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一家就可以用复印件,你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持本人身份证、病历,到医院查询门诊补打或复印*并盖章。如果金额小的化,就不算了,太费事了,不值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1
*作为报销的原始凭据,如果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但丢失住院*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同时患者还要到医院复印丢失*的存根,并在上面加盖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后,照样具有法律效果。
原始凭证是会计凭证中的一种,我国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遗失的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因此加盖治疗医院财务公章的票据存根复印件经审核后,与原始票据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员工不能自行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由企业为员工进行办理。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
4、所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给定和服务设施范围。
5、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当年有结余的哈,可以转到下一年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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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丢失,可以去收款处查询收款的*记账联,把记账联复印下来,要医院的收款处在复印件上盖上收款章(收款章不能是复印的,一定是红色的印章才可以)在复印收据的后面附上一个*丢失的说明,这样保险公司就会受理了。
*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开出未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开出已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3
可以找医院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想办法补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4
简单,让医院补开,当然要费些口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复印件,也有不要的,我曾经遇到过一人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一家就可以用复印件,你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持本人身份证、病历,到医院查询门诊补打或复印*并盖章。如果金额小的化,就不算了,太费事了,不值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3
可以找医院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想办法补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4
简单,让医院补开,当然要费些口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1
*作为报销的原始凭据,如果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但丢失住院*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同时患者还要到医院复印丢失*的存根,并在上面加盖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后,照样具有法律效果。
原始凭证是会计凭证中的一种,我国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遗失的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因此加盖治疗医院财务公章的票据存根复印件经审核后,与原始票据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员工不能自行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由企业为员工进行办理。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
4、所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给定和服务设施范围。
5、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当年有结余的哈,可以转到下一年进行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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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丢失,可以去收款处查询收款的*记账联,把记账联复印下来,要医院的收款处在复印件上盖上收款章(收款章不能是复印的,一定是红色的印章才可以)在复印收据的后面附上一个*丢失的说明,这样保险公司就会受理了。
*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开出未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开出已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2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复印件,也有不要的,我曾经遇到过一人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一家就可以用复印件,你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持本人身份证、病历,到医院查询门诊补打或复印*并盖章。如果金额小的化,就不算了,太费事了,不值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3
可以找医院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想办法补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24
简单,让医院补开,当然要费些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