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4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14:38
这种案例在美国可能会获得赔偿,但是在中国是不可能的。
中国民法中,必须侵犯了具体的生命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等等才可以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必须有“严重后果”,也就是有实际损失,有医院的证明,有对应的医疗费用等等。
1、没有侵犯到张女士的实体权利。
2、张女士没有实际的,严重的损失。
3、清洁工尽到了注意义务,没有跑到小格间里去,张女士受到惊吓时已经方便结束。
4、她惊吓个屁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14:39
这也精神伤害。。。
神经这么脆弱,我很怀疑,这位张女士怎么活到现在的。。。
还有,日子貌似也悠闲了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14:39
即使有精神损害,那么那位女士也要举证证明自己受损害饿程度如何,数额如何认定.具体应该列出因此损害而花费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单据,并且可能还需要找专业的鉴定部门鉴定她的精神损害程度如何.
综上所述,她怎么可能索赔得了?倒贴诉讼费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14:40
公开道歉?这件事情使她的名誉在大众场合受到损害了吗,同时也看不出来肯德基有故意公开这件事情的动机呀。反而公开道歉都知道了。作为员工是有不对,但是这一件事情还是应当本着协商的态度解决,如果真的上了*,双方都不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