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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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3:00
2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调整内容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内容。
其中,《通知》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对于晋中市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无疑是重磅利好。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试行)
各分理处及中心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落实<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相关*,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2、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在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按照国家生育*,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无论单、双缴存职工,均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6、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管发(2021)39号)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承贷网点受理时间为准)。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3:00
2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调整内容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内容。
其中,《通知》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对于晋中市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无疑是重磅利好。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试行)
各分理处及中心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落实<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相关*,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2、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在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按照国家生育*,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无论单、双缴存职工,均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6、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管发(2021)39号)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承贷网点受理时间为准)。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3:00
2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调整内容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内容。
其中,《通知》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对于晋中市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无疑是重磅利好。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试行)
各分理处及中心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落实<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相关*,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2、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在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按照国家生育*,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无论单、双缴存职工,均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6、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管发(2021)39号)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承贷网点受理时间为准)。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