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全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构,是全国*日常事务处理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全国*的职权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和法律的解释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的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监督*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
(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器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构,是全国*日常事务处理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全国*的职权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和法律的解释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的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监督*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
(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器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至于最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全国*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社区的市,自治州的*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据*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据*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利。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和法律的实行县级以上*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PS.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他是本行政区域内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他监督。
热心网友
全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构,是全国*日常事务处理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全国*的职权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和法律的解释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的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监督*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
(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器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地方预算及*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解释*,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构,是全国*日常事务处理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全国*的职权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和法律的解释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的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监督*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
(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器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至于最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全国*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社区的市,自治州的*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据*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据*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利。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和法律的实行县级以上*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PS.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他是本行政区域内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他监督。
热心网友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地方预算及*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解释*,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至于最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全国*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社区的市,自治州的*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据*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常委会依据*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利。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和法律的实行县级以上*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PS.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他是本行政区域内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他监督。
热心网友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地方预算及*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解释*,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构,是全国*日常事务处理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全国*的职权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和法律的解释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的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监督*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的工作;
(七)撤销*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法律和行*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器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 (二)监督*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热心网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