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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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19:38
【法律分析】
工地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形成劳动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因为包工头的欠条说是欠“工程款”),这点很重要,如果是合作关系,则是经济纠纷而不属于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属于*的事;2、必须强调,自跟包工头后,农民工根据他的工作要求完成工程并接受他的日常管理及人员调配;3、需要证明劳动关系事实存在及建立时间,以及包工头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注明是要包工头支付工资,而不是“工程款”);4、如果劳动部门受理,还可以利用包工头未及时支付工资申请以予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