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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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4:48
儿时最爱书之一——《三毛流浪记》刚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爸爸给我买回一本与众不同的“小人书”:不同是因为比起那时候的其他小人书,它很大---几乎是它们的四倍。那本书的封面也不是红色儿童斗地主婆什么的,而是一个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大头小孩子,穿着破烂的单衣,赤着脚,低头羡慕地看着一只绵羊妈妈正在爱抚一群小羊。他是谁?他的妈妈呢?他的家呢……一系列问号立刻勾起了我小小的同情和好奇,我于是就坐在地上看起来,一下子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从来没有体会的世界。一口气看了很久,一直看到爸爸来叫我回家吃晚饭。我的心第一次感到了沉重。 那本书就叫《三毛流浪记》。那是我第一次看漫画,也第一次知道了一个叫张乐平的画家和一个叫三毛的孩子。我强烈地被三毛的遭遇吸引住了,我为他流泪,为他不平,为他的快乐而快乐,为他的苦难而伤心。那本“大”小人书,不知道被我看了多少遍。后来借给小朋友看,大家传来传去,传了一个学期才传回我的手上。回来的时候,书的角起了毛边,我用报纸给它包上书皮,小心翼翼地翻阅,每次看,都能看上几个钟头,然后发上半天呆。里面的故事总象电影一样在脑子里闪过:当看到三毛因为抢救一个落水儿童而被一个中等家庭收养,过上了有饭吃的日子时候,心里真是为他高兴;可是不久那个家庭遭到了火灾,孩子爸爸只好给了三毛一点钱各奔东西,我就为三毛伤心。可是三毛并没有气馁。他先是用这点钱去买早报卖,可是因为没有脚踏车他比不过别人抢到客人。于是他买了一辆用脚蹬地滑行的车,就像现在孩子们玩的。可是*又不让通行。此路不通,他又另谋出路,买了一套擦皮鞋的工具来自食其力。他因为价钱比别人低,又诚实肯卖力气,生意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又来抓人了!三毛来不及跑走,整个家当全被抢走了!好在所赚的钱还在,三毛事先把它们缝到自己买的衣服兜里。可是,唉!三毛的命运里就是这么多悲惨的可是!他的钱又被扒手偷走了。天冷了,三毛只好睡在报纸堆里。可是报纸被子又被路人扔得烟头点燃起火。为了生存,他当学徒,推洋车,学艺沿街练武,捡烟头煤核,还*当过小阿飞,可是善良的三毛最后逃出了魔窟。饿极了的时候三毛吃过浆糊,啃过树皮,可是只要还有一张饼,还有一件背心,他就给被流氓推倒的老人,给比他还不如的流浪儿。当时的我真想跳到图画里面,去帮助三毛,送给他一件毛衣和一双鞋,让他痛痛快快地吃顿饱饭。看到寒冷的冬天三毛还要在朔风凛冽的天气为老板去买酒,有人在为树裹上稻草,可是三毛在瑟瑟发抖,回来后还挨打没有饭吃,我的心里难过极了。后来三毛因为拾金不昧终于得到好心人的帮助而有了一件暖和一点的衣服,我为他舒了一口气。夏天的时候,三毛厚衣服卖掉换了小褂,得到几块钱,他立刻和拾煤渣的孩子一起吃了大西瓜。看到他们那得吃得那样舒心,肚子都鼓鼓出来,我就和他们一起笑了…… 《三毛流浪记》里的故事真是生动,画家不用对白,只是用画面,就给人一目了然又意味深长的场景,张乐平先生是开创了一条新路的。画家自己说这在当时是一种冒险的尝试。然而画家成功了。打破了需要冗长的文字填补画笔不足的漫画方式。我因为看惯了三毛,后来再看别的漫画,很不习惯那种繁杂的对白框。那种如果不看对话就不明白所要表达得到底是什么的漫画,虽然可能很好,可是我却“懒得”欣赏。并且“认了理”:既然是画不是文章,干吗要用文字帮忙表达意思呢? 《三毛流浪记》为什么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久不衰呢?这当然要归功于画家对生活的细致观察体会。画家的心和画笔牵动了读者的心,创造了平凡,善良,嫉恶如仇的小人物,唤起人们对社会的思考。张乐平先生(1910.11-1992.9) 是浙江海盐人,中国杰出的漫画家,被誉为“三毛之父”。他所创作的三毛形象,成为旧中国苦难儿童的典型。他用一生的心血浇灌了孩子们的心田,抚育了几代人,给社会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张乐平先生后来被授予“人民画家”的称号。作家三毛也因为小时候看了这本书,给自己起了此笔名,并亲切地认张乐平做父亲。 那天在中国超市旁的书柜,一眼看到《三毛流浪记》,我就立刻买了一本。回来重温好几遍。幼小的儿女虽然现在不能全懂,可是他们也居然会问:他的妈妈呢?我讲给他们听,也希望这本不朽之作能成为他们书架上的珍藏。三毛的时代过去了,可是,艺术是永恒的,三毛的故事也是永恒的。 于梦想——张浩文的《三天杀一个乡村作家》虽说“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一个乡村作家于非命,这大概还算得上是一起悲剧吧。张浩文讲述的是一个惨烈的悲剧,也许必须要用醒目的戏剧效果才能刺激我们麻木的神经。 这个叫做马高明的作家,没有一部作品发表,尽管他写了一麻袋的稿子。他的文学启蒙是一本残缺的《创业史》,作家柳青也因此成为他一生的文学导师,也许说是精神导师更为确切。马高明自己在心里把柳青当神明供着,也想当然地认为别人也应该同样对待柳青。他特地要司机绕远路去祭奠柳青,可是却不肯支付五十块钱的路费,理由是司机应该为文化尽尽孝心。这个借口在作为马的朋友“我”看来都不通情理,“我”私下里塞给司机五十块钱才把事情了结了。 马高明是个活在过去不能自拔的人,他看不惯农村里越来越明显的*分化,甚至幻想着第二次农业合作化。他将全部精力化在写作上,一家人的生活捉襟见肘,家人心有怨言是可想而知的。他的妻子刘彩娥是个难得的好女人,有苦心里藏着,从来不和丈夫争吵,对丈夫既尊敬又同情。刘彩娥这个人物过于理想化了,她和丈夫之间的冲突小说中几乎没有表现,这不仅不真实,而且也影响了对马高明性格和内心的深度刻划。马高明并没有多少生活上和心理上的障碍需要跨越,他根本就不操心自己的院墙是不是土夯的,他甚至对孩子有没有钱交学费都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焦虑(至少小说中描述得不够充分)。如果刘彩娥和孩子们对他施以压力,而马高明表现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挣扎,那么这个人物要丰满得多。 眼下我们看到的马高明有些扁平,有些符号化,按照作者的说法,马高明这个乡村作家“把文学化入了自己的血肉”,当他的稿子遗失后,“头发和眉毛全部脱落了”。这个扁平的人物依然能够感动作者的“我”和作为读者的我。有时候,简单化的处理倒也有种单刀直入的效果,就像寓言故事的所指。 在我看来,马高明的故事就像一个现代寓言。在这个浮躁、物化的世界里,写作的人看上去越来越多了,文学这个行当的精神指向越来越弱,越来越趋向商业。那些以下半身为卖点的小说现在已经蔚然成风,不是说性不可以写,写好了照样可以是杰作,比如D.H劳伦斯和亨利.米勒,问题你没有人家“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这个本事在劳伦斯那里是才情,在米勒那里则是充沛的元气。市场爆炒卖点尚可理解,文学评论界也跟着为那些破烂叫好,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作者在小说里说,现在的作家们见面是不谈文学的,除非谈话对象是文学女青年。“我”面对马高明,“想起了我自己以及我的同事们,我们都是转干这行的,可我们这些年来到底都做了写什么呢?面对一位乡村业余作者,我们是不是应该脸红?” “我”虽然在马高明面前感到惭愧,却也明白,马在文学上是不可能有出路的,那些浸满了他心血的稿子不可能为他的两个孩子换来学费。这个活在文学梦想中的人,固然可敬,更多的也许是可怜。作为他的朋友,“我”有义务让马高明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回到不那么可爱的现实,好尽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我”知道对于马高明这样的人,要让他心塌地养家糊口,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把象牙塔砸个稀巴烂,所以“我”当着众人的面毫不留情地说:“你根本就没有当作家的水平,这一辈子也别想:我如果是你,老同学,我就把这劳什子烧了,从此好好安心养家糊口过日子!”“我一口气说完这些话,赶紧跳上火车,我怕慢一点我的眼泪就会流出来。”“我”怎么也没料到,马高明居然卧轨自杀了,就当着“我”的面。“我”忍不住放声痛哭。 小说至此嘎然而止,留给读者的震撼却没有停止。马高明是个透明的人,连都得那么纯粹,像上个世纪的一位诗人那样去。可在这个浑浊的时代,一个纯粹的人没有立锥之地。喧嚣的时代,就像那辆呼啸的火车,谁也挡不住,这架钢铁怪兽,谁也不知道它最终将驶向何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4:49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