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1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2
收据而非*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收据是可采信证据,在*判案中作为依据须推定其款额支付的合理性,如果合理性具备则可以作为依据,如果合理性有异议则要补充证据。
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他的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必须索要*,否则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而有些人只是为证明他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
*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专用*,那么它标示的价格就是不含税的价格。*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而无法列入成本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换票证。*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2
收据是可采信证据,在*判案中作为依据须推定其款额支付的合理性,如果合理性具备则可以作为依据,如果合理性有异议则要补充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3
可以,同时,还要有*现场处理人员作证是打他们打断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3
收据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是手链的价值并一定完全按照收据的金额。*也是一样的,*金额并不能证明物品的价值,只是一种参考。任何证据都应当和其他证据相结合,互相相印证才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如果必要,还可以价值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4
如果收据是真实的,也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据的。但收据要足以证明相应事项,如:收款单位、收款时间、收款事项、收款金额真实齐全。当然,由于收据自制的特性,证明力肯定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