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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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18:15
房屋遗产如何分配: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遗产,都哪些人有继承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18:16
第一步:爷爷奶奶各占有房屋1/2的份额,需要分开判断。
爷爷1/2的份额,爷爷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
爷爷去世时,奶奶、父亲、大伯、姑姑健在,则爷爷的1/2份额由4个人均分,各自占有1/2*1/4=1/8份额。奶奶=1/8、大伯=1/8、父亲=1/8、姑姑=1/8。
奶奶1/2的份额,奶奶有遗嘱,假定遗嘱有效,则奶奶的份额按照遗嘱继承。加上从爷爷处继承的份额,奶奶一共有1/2+1/8=5/8份额。相当于奶奶去世后,父亲获得了5/8份额。
综上:大伯=1/8、姑姑=1/8、父亲=1/8+5/8
第二步:大伯去世后,假定大伯没有遗嘱:
大伯从爷爷处继承的1/8份额,由大伯的继承人,也就是奶奶、大伯母、大伯女儿3人继承,每人1/8*1/3=1/24,即大伯母=1/24、大伯女儿=1/24、奶奶1/24.
又因为奶奶去世后,奶奶有遗嘱,则奶奶从大伯处继承的1/24,由父亲继承。
综上,最终结果是:大伯母=1/24、大伯女儿=1/24、姑姑=1/8=3/24、父亲=1/8+5/8+1/24=19/24。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为父亲健在并且由赡养能力,因此即便是大伯母的女儿已经成年,其没有负担能力时,对奶奶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父亲可以主张对爷爷奶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并且一直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要求多分财产,如果父亲有充足的赡养老人的证据,*有可能考虑在19/24的基础上多分给父亲遗产的。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