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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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18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一、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二、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三、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四、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五、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