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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作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施行绩效考核是无可厚非之事,不过,就上述情形说一下我个人看法。其实我觉得作为造价人员,应该注重两个大的原则,一是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二是不能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报价。这两个条件都是造价人员必须掌握并且严格规避的事项,由此造成标书被否决,其是存在主要过失的。除此之外,只要取费合法合理,是否中标不是衡量造价人员水平素质的包括工作质量的依据。投标竞争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博弈的竞争过程,各自根据自身的能力和资质做出预算报价,难免会有优劣之分,而且投标报价不是造价人员独断专行得,都是经企业主要负责人认可的,因此,将不中标归咎于预算人员有待商榷。
个人意见供参考。
热心网友
作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施行绩效考核是无可厚非之事。
其实作为造价人员,应该注重两个大的原则,一是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二是不能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报价。这两个条件都是造价人员必须掌握并且严格规避的事项,由此造成标书被否决,其是存在主要过失的。
除此之外,只要取费合法合理,是否中标不是衡量造价人员水平素质的包括工作质量的依据。投标竞争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博弈的竞争过程,各自根据自身的能力和资质做出预算报价,难免会有优劣之分,而且投标报价不是造价人员独断专行得,都是经企业主要负责人认可的,因此,将不中标归咎于预算人员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