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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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7:31
本报北京4月19日电 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目标制定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实施差别化**,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目标。
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人民日报》(2019年04月20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