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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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8:13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三条 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条 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 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第八条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第九条 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第十条 对于已开办的私人诊所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行医活动超过登记核准的诊疗科目,擅自外聘医务人员,擅自开设二级西医、*中医诊疗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于非法游医、无证行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 负责私人诊所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8:13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三条 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条 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 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第八条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第九条 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第十条 对于已开办的私人诊所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行医活动超过登记核准的诊疗科目,擅自外聘医务人员,擅自开设二级西医、*中医诊疗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于非法游医、无证行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 负责私人诊所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8:13
首先了解办理医疗机构的流程,可详见《设置流程》内容或致电咨询,先行大致知晓办理医疗机构可能产生的费用支出,由此进行费用预算评估。然后,评估可开展的情况下,根据《设置流程》内容进行材料准备。在有一定初步的了解的情况下,知道一定的流程之后可以进行总体的规划。但是这个建立一家民营医院的步骤是很复杂和繁琐的,专业事专业的人来做,因此可以找一些第三方的医疗产业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减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筹备一家医院的一个基本步骤
新开医疗机构常见问题:
Q:开医院的场地有什么要求?
答:设置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需符合医疗、卫生要求。
a.宜与周围餐饮、学校、垃圾中转站等保持至少25米距离;
b.使用性质必须为商业,其他性质均不得开设;
c.建筑面积大小:诊所不小于80平方米,门诊部不小于400平方米;
d.装修完毕后层高宜高于2.65米(手术室层高不得低于2.8米);
e.每个诊室、治疗室等均须有上下水,允许正常排污;
f.必须有的,没有与其他用房共用。
Q:医生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答:医疗机构的医生,必须有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如果机构主要负责人符合科室负责人的要求,也可以为同一人。
根据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主要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a.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b.相关专业执业满五年以上;
c.近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a.相关专业主治以上职称;
b.有近两年医师定考合格证明;
c.具有国家认可的主诊资格备案(根据每省要求操作);
d.近6个月执业医师体检合格证明。
Q:医院需要配置多少医护人员?
答:标配,即最低标准。
诊所:主治主诊医生1人,*1人。
门诊部:副高主诊医生1人,主治主诊医生2人,执业医师2人;护师1人,*4人。
特别说明:以上数量为机构设置的最低数量,须根据申请的设置手术床、治疗床、观察床的数量进行医技人员及医护人员的配比准备。
Q:机构开设有哪些注意点?
答:根据卫计检查要求,机构的质量控制和感染控制是检查的重点。
质量控制是为了通过监视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例如,规章制度的执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各类日常运营中台账的完整性等。
感染控制是针对于医院感染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而提前做好预警方案及日常检查的活动过程。例如:日常监测菌种、菌落情况,操作规范监督等。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控制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做好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四方面的预警方案。
Q:专业人员比较年轻,专业性不够,哪里可以培训?
答:卫计部门会不定期举行培训讲座,可以及时关注卫计部门网站。医事通保证一年内有2次以上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涵盖两块内容:中层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基层人员的专业实操培训,保证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合规合法经营。
Q:医院年检一般检查什么?
答:主要为两部分,机构院感及质控情况检查以及人员情况。只要参加了医事通的会员服务,从医生的资质、机构的人员培训、院感、质量及风险的控制,定期的抽检,均保证了机构无忧经营。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8:13
首先了解办理医疗机构的流程,可详见《设置流程》内容或致电咨询,先行大致知晓办理医疗机构可能产生的费用支出,由此进行费用预算评估。然后,评估可开展的情况下,根据《设置流程》内容进行材料准备。在有一定初步的了解的情况下,知道一定的流程之后可以进行总体的规划。但是这个建立一家民营医院的步骤是很复杂和繁琐的,专业事专业的人来做,因此可以找一些第三方的医疗产业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减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筹备一家医院的一个基本步骤
新开医疗机构常见问题:
Q:开医院的场地有什么要求?
答:设置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需符合医疗、卫生要求。
a.宜与周围餐饮、学校、垃圾中转站等保持至少25米距离;
b.使用性质必须为商业,其他性质均不得开设;
c.建筑面积大小:诊所不小于80平方米,门诊部不小于400平方米;
d.装修完毕后层高宜高于2.65米(手术室层高不得低于2.8米);
e.每个诊室、治疗室等均须有上下水,允许正常排污;
f.必须有的,没有与其他用房共用。
Q:医生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答:医疗机构的医生,必须有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如果机构主要负责人符合科室负责人的要求,也可以为同一人。
根据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主要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a.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b.相关专业执业满五年以上;
c.近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a.相关专业主治以上职称;
b.有近两年医师定考合格证明;
c.具有国家认可的主诊资格备案(根据每省要求操作);
d.近6个月执业医师体检合格证明。
Q:医院需要配置多少医护人员?
答:标配,即最低标准。
诊所:主治主诊医生1人,*1人。
门诊部:副高主诊医生1人,主治主诊医生2人,执业医师2人;护师1人,*4人。
特别说明:以上数量为机构设置的最低数量,须根据申请的设置手术床、治疗床、观察床的数量进行医技人员及医护人员的配比准备。
Q:机构开设有哪些注意点?
答:根据卫计检查要求,机构的质量控制和感染控制是检查的重点。
质量控制是为了通过监视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例如,规章制度的执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各类日常运营中台账的完整性等。
感染控制是针对于医院感染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而提前做好预警方案及日常检查的活动过程。例如:日常监测菌种、菌落情况,操作规范监督等。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控制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做好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四方面的预警方案。
Q:专业人员比较年轻,专业性不够,哪里可以培训?
答:卫计部门会不定期举行培训讲座,可以及时关注卫计部门网站。医事通保证一年内有2次以上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涵盖两块内容:中层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基层人员的专业实操培训,保证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合规合法经营。
Q:医院年检一般检查什么?
答:主要为两部分,机构院感及质控情况检查以及人员情况。只要参加了医事通的会员服务,从医生的资质、机构的人员培训、院感、质量及风险的控制,定期的抽检,均保证了机构无忧经营。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