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宠物日常 宠物养护 宠物健康 宠物故事

公司股权变更,能不能两个股东持股比例各占50%?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23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7

可以的。

公司股权比例、持股数额,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公司股权变更的,也是由股东协商持股比例,可以各占50%。法律对此没有*性规定。

《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7

可以。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扩展资料

当出现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规及*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8

  1、公司股权比例、持股数额,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
  2、公司股权变更的,也是由股东协商持股比例,可以各占50%。法律对此没有*性规定。
  《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9

可以,不过两人意见不合时容易出问题,因为俩*利一样大,如果一个是 51%,一个是49% 那就是51%说的算了。 就算49%的再反对也没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7

可以的。

公司股权比例、持股数额,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公司股权变更的,也是由股东协商持股比例,可以各占50%。法律对此没有*性规定。

《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7

可以。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扩展资料

当出现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规及*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8

  1、公司股权比例、持股数额,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
  2、公司股权变更的,也是由股东协商持股比例,可以各占50%。法律对此没有*性规定。
  《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9

可以,不过两人意见不合时容易出问题,因为俩*利一样大,如果一个是 51%,一个是49% 那就是51%说的算了。 就算49%的再反对也没用。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