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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注销后被别人注册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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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原因1:连续三年不使用

有人问:为什么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用得很好,为什么别人还可以撤掉?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收到了商标局发的一份通知函,里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你,我们简称“撤三”,这句话意思是说,别人是有法可依的,简单来说,就是汉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组合来组合去也就这么多,商标审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注册的原则。

总之,商标是稀缺资源,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几千几万个商标,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标的人就没有办法注册了,为了让稀缺资源有效地使用起来,所以才有了商标法第49条。《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撤三”成功后,商标所有者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想要申诉的话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性*、破产清算等。

原因2: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原因3: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原因4: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原因5: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商标将被撤销!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既然商标被别人注册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随意使用的话就会造成侵权。这个时候一般有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注册一个新的商标,不再使用这个商标名了。二是和商标注册人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愿意把商标转让给你,那就可以继续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如果对方已经被核准注册,应当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撰写相应的异议理由书以及争议申请书,建议找个有经验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我们是青岛致嘉商标专利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8

如果对方已经注册成功,没办法补救,你商标撤销了你可以去*上诉,但是你不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9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原因1:连续三年不使用

有人问:为什么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用得很好,为什么别人还可以撤掉?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收到了商标局发的一份通知函,里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你,我们简称“撤三”,这句话意思是说,别人是有法可依的,简单来说,就是汉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组合来组合去也就这么多,商标审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注册的原则。

总之,商标是稀缺资源,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几千几万个商标,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标的人就没有办法注册了,为了让稀缺资源有效地使用起来,所以才有了商标法第49条。《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撤三”成功后,商标所有者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想要申诉的话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性*、破产清算等。

原因2: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原因3: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原因4: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原因5: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商标将被撤销!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既然商标被别人注册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随意使用的话就会造成侵权。这个时候一般有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注册一个新的商标,不再使用这个商标名了。二是和商标注册人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愿意把商标转让给你,那就可以继续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8

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如果对方已经被核准注册,应当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撰写相应的异议理由书以及争议申请书,建议找个有经验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我们是青岛致嘉商标专利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原因1:连续三年不使用

有人问:为什么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用得很好,为什么别人还可以撤掉?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收到了商标局发的一份通知函,里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你,我们简称“撤三”,这句话意思是说,别人是有法可依的,简单来说,就是汉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组合来组合去也就这么多,商标审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注册的原则。

总之,商标是稀缺资源,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几千几万个商标,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标的人就没有办法注册了,为了让稀缺资源有效地使用起来,所以才有了商标法第49条。《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撤三”成功后,商标所有者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想要申诉的话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性*、破产清算等。

原因2: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原因3: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原因4: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原因5: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商标将被撤销!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7

既然商标被别人注册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随意使用的话就会造成侵权。这个时候一般有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注册一个新的商标,不再使用这个商标名了。二是和商标注册人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愿意把商标转让给你,那就可以继续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8

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如果对方已经被核准注册,应当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撰写相应的异议理由书以及争议申请书,建议找个有经验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我们是青岛致嘉商标专利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8

如果对方已经注册成功,没办法补救,你商标撤销了你可以去*上诉,但是你不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9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8

如果对方已经注册成功,没办法补救,你商标撤销了你可以去*上诉,但是你不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9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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