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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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00:19
由于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同时农业发展中的各项矛盾也开始展现出来,比如,生产力滞后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农业间的突出矛盾、耕地太少和农村劳动力过多间的突出矛盾、城镇和乡镇收入差距持续拉大间的突出矛盾等,以上矛盾均随着当前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已极大地影响到我国农业的长足发展。笔者觉得,我国农村要实现新的发展,就需要采取全新的途径以改进以上状况,也就是要通过落实农村土地流转来推动农业实现产业化大发展。在农村土地流转之后,还可不断提升农业方面的投入以推动农业产业实现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在此基础上,还应当依据市场实际需求,种植具有高附加值特点的新型农产品,从而致力于提升我国土地的效益,持续加大农民群体的收入,推动我国三农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以求实现提升农业效益与农民收入之目标。
一、农村土地流转概述
农村土地流转为我国《物权法》中所规定的土地经营管理方面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均不得任意侵害土地流转权利。同时,土地流转覆盖权包括了有住宅区的那部分土地流转的使用权、乡镇与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公益用地的流转权。然而,鉴于社会的持续进步与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基础设施创建亟待使用更加多的土地以促进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而且已形成了推动土地专门化利用的*帮扶机制。所以,要想实现我国农村土地更加合理地运用,就应当对土地资源进行更为合理的配置,并且加快我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建设进程,这必然能够推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最合理利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一)解决我国土地供需之间矛盾的主要方式
鉴于近些年来我国工业化的极大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规模的进一步壮大,加之众多农村劳动力出现了转移就业,因而在广袤的农村地区产生了有田却没人耕作的状况。年纪大的农村群众无精力与体力去种田,而年轻人却更倾向于外出务工,以至于劳动力断代的问题不断产生。同时,那些具备技术和资金,而且懂得管理的农民虽然希望能够得到连片规模化的土地进行经营,但是往往却无法取得。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就迫切需要推动我国农村土地的有序化流转。
(二)切实转变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的迫切需求
在推动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上,还应当致力于改变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就现实来看,我国目前所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尽管和现代农业之间并无本质矛盾,但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显然具有规模偏小、土地过于分散、劳动力与技术十分缺乏等问题。如此一来,自然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也不利于新型农业机械与技术的运用。有鉴于此,一定要趁势而上,努力创新现代农村经营体系,合理发展规模化农业,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步伐。
(三)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方式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群众最为基本的保障,而土地流转之基础就是要落实农民群众最为基本的生活保障。一旦农村土地无法进行流转,其价值自然就难以得到显现,农民群众自然也就难以得到因为土地流转而产生的各类财产性的收入。通过让农村土地更为集中,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管理,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提升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不够健全
这类市场主要是指用于土地流转交易的载体和与其相互适应的监管组织机构。一些农民虽然心中有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思路,然而却往往因为缺少健全的交易市场而造成供求双方在信息沟通上的不流畅,以至于产生了撂荒等状况,那些真正需要转进土地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民群体却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而无法找到可以用来转让的土地。一旦无法尽快地健全这一市场,还是采取农民群众自发开展的土地交换活动,必然会影响到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以及效益,导致当地土地交易的成本偏高,甚至会影响农村土地资源的整体调配与利用。
(二)风险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农村土地流转的出让方往往会担忧土地流转之后的各经营项目是不是能维持长时间的经营,是不是能够按时地收到出让金,在土地收回之后其生产能力是不是能够很快恢复。农村土地受让方则十分担忧土地出让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还没有到期以前就宣布单方毁约,造成其投资难以收回与自身利益受损的后果。同时,农业生产需要经受得住市场与天气带来的巨大考验,从而对农村土地的流转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这样一来,缺少合理的风险保障体系就会影响到土地受让方与出让方双方落实土地流转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三)农民群众的认知程度不高
部分农民群众觉得土地是其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障,其衣食住行、养育子女以及养老等各项费用莫不来自于此,以至于他们不知如果离开土地将如何生存下去。随着近年来我国出台的众多惠农利民*,让其对前途产生了极大的自信心,让由于其认识能力有限,对于土地流转顾虑重重,以至于缺乏足够的主观能动性。
(四)农村土地流转中监管力度不够
在目前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往往会出现*监管不力之状况。按照惯例,农村土地流转理应是农民群众间或者农民群众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机构间倚靠自身意愿来实施的,*所起的应为规范的作用,然而事实上少数基层干部为政绩或贪图某些利益相关方所许诺的各种名目的好处,采取强制方式*迫基层群众流转自家的土地,以求实现其不可告人之目的。这就会极大地影响到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实施,自然也就难以保证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积极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体系
要依据形式多元化、按照市场运行、各项程序合规、流转合同有效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管理体系。一是要切实强化管理服务之观念。乡镇应当专门建立负责土地流转及其管理的组织机构,大力加强仲裁组织机构的职能,合理解决有关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并且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合理而规范的土地流转文本,健全土地流转档案的记载工作,强化农村土地流转长效体系建设。各地*应当依据自身实际组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负责对本地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进行登记,评估各类土地的等级,并为当地农村群众提供土地流转法规以及*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二是要有序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程序。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科学、规范的流转合同,并且明确如何流转的方式、数量、条件和流转双方应当负起的权责与义务等。要更加全面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登记机制,并由当地村组织进行备案,由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负责登记,从而让当地农村流转工作秩序井然。通过签订科学、规范而且符合当地实际的土地流转合同,就能够让得到土地使用与经营权的一方放心大胆地投入所需资金与技术开展科*营,从而真正地促进当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与集约化管理,并且提升当地农业现代化管理的水平。
(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体系
要用最快的速度设置当地土地流转信息数据库,从而能够实现了解每一户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这就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入户调查,并且强化信息的反馈工作,让出让方与受让方均可实现没有障碍的全程沟通,并且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各类不必要出现的误会。在此基础上,还应当持续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立足于市、县、乡、村等四级联动中介组织机构,更加及时有效地对当地流转土地的具体信息加以登记入库。为切实防范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当地*还应当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对那些具备了相当的农业技术知识而且精通农业生产,也具有实施规模化生产的种田高手,应当在财政资金上予以必要支持,而且还可出台奖励机制以加快当地土地往种田大户加以转移。要建立专项帮扶资金来补贴那些需要购置大型农机的农业大户,帮助其及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推动节能与高效,并且更好地保护当地珍贵的耕地资源。对那些有意尝试得到农资抵押贷款的农户来说,*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应当负责任地核实其所具有的实际偿债能力以及风险意识,致力于指导其签订意向书,以解决其融资难度大的困难。
(三)提升广大农户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因为现阶段我国农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不够高,缺少足够的法律知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在流转纠纷中往往会利益受损。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工作,一定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提升其综合素质与水平,进而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相关部门应当多办一些*类和技术类的培训班,从而让当地农民群众更多地去接触与学习农技专业知识以及现代市场知识,从而尽可能地避免各类不必要的利益损失。要让其立足于培训,让一些素质过硬的农民群众快速发展成现代农民,甚至成为当地农业领域的致富带头人,让其带领本地村民投身于市场化的运作之中,从而尽可能地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四)*部门要强化土地流转监控工作
我国各级*应当依据市场经济的自愿与公平等原则来监控土地流转工作。对土地流转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恶意购置或者暴力威胁利诱等负面现象一定要实施最严厉的打击,从而真正保护最广大农民群众之利益。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领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粮食产量年年递增。但是,也要看到农业领域中所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土地流转中的相关问题亟待解决。有鉴于此,应当在健全相关土地*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土地流转领域中产生的新问题与新情况,更加尊重农民群体的意愿和市场的主体性地位,着眼于维护与强化农民群体的切身权益,并通过*实施合理的引导以及干预,因地制宜地强化各项土地流转措施,就能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