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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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7:19
按照整张订单来计算。一次邮寄的总价值来计算。
(一)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相关规定: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按照以下三项原则,根据《完税价格表》计算行邮税:
1、在《完税价格表》中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在《完税价格表》中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2倍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
4、计征公式:应缴税款= 完税价格 X 进口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