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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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6:18
一、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我国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户一宅”制。法律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使农村村民有地建房,另一方面则是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要尽量减少建房用地,切实保护好现有耕地。既然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作为农村村民就要十分珍惜和保护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得转让、出租、出卖。否则,再申请宅基地时,*不予批准,最终导致自己失去栖身之处。
二、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住宅。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非农业建设……”**在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准为违法建造和购买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同时,国土资源部也连续发出通知: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因此,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居民应该懂得,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是不能买的,否则,过不了户,办不了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农村住房不能抵押贷款。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不仅不能出让、转让、出卖给城市居民,而且农村村民本身还不能用作抵押贷款。《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我国《担保法》第37条也早已作了相应的规定。再则,前面提到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这三条法律条文规定来看,就不难看出,既然农村宅基地不能用作抵押,那么农村村民的住宅也同样不能用作抵押,这是因为农村住宅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它们之间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也就是说,失去了住宅,也就等于失去了宅基地,相反,得到了住宅,也就得到了宅基地。而宅基地是不能抵押的。因此,如果允许农村住房可以设定抵押贷款,那么,一旦债务到期,抵押权人因未受清偿而要求实现抵押权时,用作抵押的农村住宅就必须用以抵债,这样一来,负债的农村村民就将失去住宅而无栖身之处。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物权法》对农村宅基地的有关规定,不仅是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而且也告诉人们,农村宅基地同其他动产和不动产是不一样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是要受到法律严格*的,其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再次明确了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农村村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