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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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1:55
法律分析:执行通知书一般从实践角度讲没有履行的时间*。但是执行案件都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执行通知书下达,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措施。至于最终能否得到执行,或完全的执行,则各案情况各不相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