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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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1:52
包公名拯,字希仁,今合肥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卒于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终年岁。据省、府、县志载: “宋仁宗天圣年间包拯任定远知县。”仁宗朝先后有天圣等九个年号,天圣计九年,包拯是哪一年任定远知县的呢?明、清、*时间的定远县志都记载了包公在定远任职时留存下来的遗迹,这些遗迹究竟在哪里呢?
《国史本传》载:包拯“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授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以父母春秋高,辞不赴。得监和州税,和与庐虽邻郡,而其亲不欲去乡里,遂解官归养。”天圣五年春科是翰林学士宋绶、枢密直学士刘筠担任主考大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包公及第后,因父母年老多病,辞官归家奉养。据江西南城县《包氏宗谱》记述:包公父名树德,中过进士,做过官,退休在家,母王氏。生三子,包公出世,大哥包播、二哥包振已娶妻生子,父母约四、五十岁了,至包公二十八岁中进士时,父母已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包公在家年余,得了孝子之名,受到乡里和官府称誉。这时,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说:“天圣六年八月戊寅,刘筠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庐州府。”刘筠过去曾任庐州知府,包公少年时,颇得刘筠赏识(《宋史·刘筠传》)。根据宋朝举荐官吏制度(《宋史·选年表》),天圣七年刘筠举荐包拯署理定远县。因此,(《宋史·包拯传》)说:“后数年,亲继亡。”包公辞官回家“庐墓终丧”。这样,包公在定远任职只有一年多时间。按照封建社会官宦家庭守墓制度:父母死各守墓三年。包公终丧六年,“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宋史·包拯传》)。从天圣九年至景祐三年正好守丧六年,包公父母约在天圣八、九年间先后病死,这与《宋史·包拯传》“数年后,亲继亡”的记载基本相符。包公约在景祐四年至宝元二年之间(1037-1039)出任天长知县三年,这与康定(1040)升移端州(今广西肇庆市)知府时间又基本相符。从此包公宦历就比较清楚了(宋会要辑稿)。
包公首任定远知县一事,历代《定远县志》都有记载。明嘉靖知县高鹤《重修定远县志》写道:“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及第,尝为定远令,公廉正直,明信威严,事除积弊,宿吏胆破,听断烛隐,豪右敛迹。以忠信义教民,政绩彰闻……后知天长。”清康熙五年知县徐杆、康熙二十九年知县曲震、道光六年知县杨慧、中华*20年县人杨炳刊等所纂修的《定远县志》都记载有宋天圣年间合肥包拯任定远县令之事,我不知道百度百科根据宋史断章取义,就说是天长县令的依据在哪?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1:52
安徽滁州市定远县。
包公任定远县的旧址,就是现在定远县粮食局大院所在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1:53
安徽省定远县(滁州市的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