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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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45
2018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
2018年3月以前,特长生、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都可以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加分*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
参加中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中考其他加分项目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其中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同样,也会调整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将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的适用范围调整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还是保持不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45
特长生中考每科加1分。据了解,所有符合条件的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办理加分资格认定手续后,中考录取时可享受加分待遇。按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加分资格认定工作具体由各区县负责。中考特长生推荐项目包括:文艺、科技推荐项目,时事知识推荐项目和体育推荐项目。需注意的是,考生获奖情况必须符合规定的比赛时间、比赛项目及获奖名次要求,否则不能被推荐为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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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46
体育2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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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47
根据规则,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的认定为三等奖。集体项目第一、二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四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二等奖;第五、六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