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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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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0:05

展开1全部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机制。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经市*常务会审议通过,7月21日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市*办公室印发了《铜陵市*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
二是确立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目标,着力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形成市、县(区)、乡(镇、办)**及市*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与制度体系,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示范,引领带动企业、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考核。进一步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建立能进能出的考核、更新机制,建立健全相配套的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和薪资标准等,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各级*要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依法行政和综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工作档案,加强检查指导,奖优汰劣,提供绩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0:05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并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之一。这是我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完善*顾问制度,充分保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地位,保证法律顾问制度的高效运作和依法实施。

  一、*法律顾问的概念及作用

  *法律顾问是指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法律顾问制度是关于*法律顾问如何产生、运行以及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的总称。目前,我国*法律顾问指的是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组织机构,其中最主要的组织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其次是法律专家所在的工作单位。随着我国律师队伍的壮大和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律师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律师不但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作为*聘请的顾问律师可以社会监督的角色和心态看待*行为,且顾问律师没有受到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可以站在相对客观、公平的角度评判*行为。

  *法律顾问制度在保障行政机关立法、执法、监督三个阶段都产生重要作用。*在立法阶段或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等,让*法律顾问全面介入*决策、制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能够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执法阶段,*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大量法律事务产生。*依法进行投资、采购活动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等非诉讼事务;*与其他法人、组织等发生争议、矛盾纠纷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代表*出庭参与诉讼。*法律顾问制度也是防范法律风险、监督*决策的重要保障,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可以对法律风险进行研究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这些法律文书的备案制度,可以有效监督相关**是否按照法律文书已经提出的建议进行风险防范、制定决策,对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以权谋私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

  二、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律顾问制度简介

  (一)美国*法律顾问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美国联邦*建立之初并没有设立司法部,但总统为工作需要专门设立了一个职位:“首席代理人”(Attorney General),其职责是应美国总统要求,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首席代理人”虽然不是总统内阁成员,却可以列席内阁会议,可以说是总统的私人法律顾问。之后的百年里,联邦*各部门也相继出现General Counsel“首席顾问”,参与联邦*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内战后美国建立司法部,总统的“首席代理人”直接出任美国*司法部*,司法*是美国总统和*的首席法律顾问,其职责是替美国总统和*处理法律事务,司法部雇佣大量律师处理联邦*的法律事务。各部门也相继设立了自己的部门法律顾问办公室,办公室设法律总顾问,该职由总统任命,其基本职责是向部门首长提供法律意见,对业务*给予法律指导,工作还包括审查所有的工作计划和行政规则。各部门法律顾问室办公室的雇员均是律师,规模和数量规占*聘任律师的绝大部分,其中农业部的法律顾问办公室有四个区域性质的和十三个分支性质的办事处,卫生部的法律顾问办公室设有10个区域性办公室,每个办公室规模6至29名律师不等。州*也采取类似联邦*的制度,大量聘请律师处理*法律事务。可以说美国就是一个由律师参与统治的国家。

  (二)*法律顾问制度简介

  *在英国统治期间承袭英国制度,在1855年便组建律政司(当时称为律政署,1997年回归后改称律政司,两者职能和*地位相同,只是名称作了变化),其长官是*首席法律*,直接向总督负责。回归后,律政司*是特别行政区仅有的三名*级*之一,他既是行政长官、*、*各决策局、部门及机构的首席法律顾问,也是行政会议成员。

  律政司下设五个重要科室,主要成员都是由*律师组成,整个律政司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律师事务所。律政司除了有检控权,承担检控刑事罪行责任外,还负责草拟*一切法例,向*各决策局、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土地规划、基建环保提供法律咨询,以律师或大律师身份代表*参与涉及*的民事纠纷,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多边协议会议等等。正是律政司这种全方位渗透的工作模式,*的日常工作基本可以说是在全程的法律指导下进行的,这也是社会高度法治的原因之一。

  三、我国*法治建设及*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国家缺乏法治传统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封建思维还没有从人们的思想中被根本剔除。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成熟的人治官僚体系保障行政权力无所不在地运行,法律处于极其次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家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是在严重缺乏法治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法治建设,大多数的老百姓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托人找关系甚至是花钱摆平,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仍然不断出现。也正因如此,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领导干部普遍缺乏法律思维

  领导干部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当前领导干部应该说*思维、经济思维能力较强,但普遍缺乏法律思维,这突出表现在很多干部遇事不找法,办事不依法,解决问题不用法,日常工作中很少想到法,部分干部甚至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极端想法,譬如前几年曝光的一名地方领导的名言“法律是什么?平时我管它,出事了它管我”。 这导致*违法运行的情形不在少数,譬如很多地方都是用“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方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法律顾问制度缺乏刚性制度保障

  当前,法律顾问参与*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一个地方*是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律师能否参与*服务、律师参与*服务的范围大小等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很大。完全取决于*主要领导的主观意志,而我们大部分领导缺乏法律思维,根本不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所以,目前我国*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较低。法律顾问参与*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依法行政的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但发挥的作用较小

  我国*法律顾问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及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许多地方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总的来说,顾问律师作用发挥普遍较小,一般都是在*外围工作中发挥一些作用,如陪同领导接访,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作为灭火队员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或*件处理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鲜能参与。

  不少地方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全流于形式,*下个建立法律顾问团的文就了事,长年累月不向律师咨询任何事项,顾问律师只在台账或宣传材料中出现,从来无缘参与*服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

  *法律顾问制度不仅缺乏刚性制度保障,而且也缺乏经费保障。*聘用执业律师做顾问鲜有支付费用的,即使支付,也非常有限,很难形成“对价”,加之律师接触的事务多是外围事务,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

  四、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各级*都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法治社会包括法治*不可能单独在一个区域建成,这是多位知名学者的论断,法律顾问制度也应该全国一盘棋,整体全面推进。我国各级*部门都有不同的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各级*都应配备法律顾问。同时,建成法治*,各级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如果能依法行政,法治*就建成一半了。必须要给*一把手配备专职的法律顾问,这样才能全面、及时地为一把手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建议,并评估一把手履职行为的合法性。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

  要建立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促进*决策规范化、法律化;要建立*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决策前法律风险评估制度,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决策风险;要建立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法律文书备案制度,防止有关领导干部以“不懂法、不知法”等借口推诿责任;要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三)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工作

  组织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和*投资、采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有效化解争议,解决涉法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及专业律师协助*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组织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街道(乡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协助*依法制定实施处置方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善后工作。

  (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目前有五支队伍和*法律顾问工作有关,即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制办工作人员、*部门的法规处室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社会执业律师。根据目前实际发展情况,*法律顾问队伍基本上由社会执业律师承担。

  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同时,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法律顾问职业保障体系。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保障机制

  推动*购买法律服务,把*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及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加强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探索形成以案定补、以事定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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