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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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27
1、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必须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折不扣地坚守“农地农用”原则。
2、坚守“农地农用”原则,就要坚持农地农业用、农地农民用,这是落实*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要求。
3、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任务。
4、坚持“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5、坚持全面整改原则。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全面吸收消化。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按时完成。
6、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整改工作中注重结合我区实际,大胆改革创新,以整改促发展,以耕地保护促进行业调结构、优布局、转型升级,力求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同步同赢。
7、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玻璃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落实批后监管。
8、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9、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和*引导工作。
扩展资料:
在整治过程中,在互联网上也随之产生了这样一种声音:“无论是一号文件还是农业农村部的文件,都在鼓励农村发展休闲农业,进行乡村旅游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但是在全国开始大棚房清理行动的同时,休闲农业或将遭遇灭顶之灾!打碎了农庄人的美梦。
”一方面,这种声音看似反映了民众的矛盾和困惑,实则是对“大棚房”问题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各地在贯彻落实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在工作细节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大棚房”问题是指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大棚房”的出现不但扰乱了农村用地的管制以及土地开发市场,同时也会造成耕地红线的失控。对“大棚房”进行整治,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全国将专项整治“大棚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如何让“大棚房”整治“叫好又叫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27
8月21日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记者21日从自然资源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已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联合督察并部署全国性初步排查。根据安排,8月为准备阶段,9至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至12月为完善*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对市、县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同步开展专项督察。两部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地方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处理。
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介绍,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将对耕地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马素兰说,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来源人民日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28
全国各地区将限期整改拆除!
知识扩展1:被整治的“大棚房”都包含哪些呢?
其实“大棚房”就是一些地方工商企业或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违法建的“农家乐、私家庄园”等非农业设施。具体整治范围包括:
1、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上建设的此类非农业设施。以温室大棚为旗号,实则在内部建造豪华别墅度假村、农家乐、餐饮、商业等设施,并以此盈利。
2、商品住宅:农业大棚建农村住宅,租赁给周末出来度假或周边打工人员。
3、小工厂、小作坊:农业大棚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却有很多人私自改建成小工厂、小作坊,用蔬菜大棚的外衣来掩饰加工厂生产的事实。
知识扩展2:出现这样的问题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个人:出现这样问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如达到刑罚量刑标准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公务人员:出现这样问题以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28
提倡农旅结合 农民辛苦钱直接挖机挖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29
在大棚房院里做草帘子加工可以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