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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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2:42
是有补差的,每月21号就产生下个月的费用了,社保有这个规定,而且,没年社平出来之前都要按照上一年的社平的100%才能减少。
按《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发〔2002〕53号)“职工因调动、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离开单位,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要求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缴费单位申报的当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可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不超过上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也可待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要求,在2013年办理参保人员减少业务时,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未公布前,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统一核定为3337元,实际缴费基数不足3337元的,将在办理减少后的次月征收计划中补足差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2:46
没道理的,你可以问当地社保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2:43
社保都是当月购买当月的, 你12月底离职了, 公司不可能1月份还继续帮你买的。 干什么要补交齐1月份的社保呢?完全没必要。 公司不会是找理由扣钱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2:41
你是哪个地方的,没听说过有这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