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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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9:45
看你的提问:“出现那么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后,为什么那些危害公民的食品还在市场横行霸道?”,然后你自己给出的答案是:“我国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打击不严”。再回看你提问的题目,在此跟你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吧!
一、法律不健全。《食品安全法》似乎是规定了从田间地头到销售流通市场这整个食品生产链的负责机构,但是,真正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监管处处执行,责任处处推脱的情况。而且,在监管中发现一些问题之后,没有真正可以处罚的依据。
二、食品经营者缺乏道德底线。有监禁人的权利,但也永远抓不完小偷,因为不能保证人人都守法,尤其是遇到利益比较大的时候;同样的,监管部门不能保证干活的人永远遵纪守法,何况还没有足够震慑违法者的处罚措施。
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是贪图利润的生产者违法造成的。要管得住小偷,只能在保证社会公平,差距小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同样,要保证食品安全,指望监管是不可能的,只能是营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素质,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这样一方面保证合法生产经营者可以合理获利,另一方面有法律告诉他们违法即等于终生破产,我们才能真正放心的吃到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