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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入学和注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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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26

丹东市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有一套详细的规定。首先,规定指出,儿童在6周岁时可以开始小学生活,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小学和初中的入学遵循就近免试原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在入学前公开相关和安排,并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入学通知书》准确送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确保公平公正的入学机会。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特别是对残疾儿童,提倡他们能在适合的班级中接受教育,享有平等的学习权利。

一旦学生入学,学校应在一个月内按照规定将学生名单上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他们建立学籍,并设立详细的学生档案,包括丹东市中小学生学籍登记卡、健康体检卡、学生成长记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全面记录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

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正式注册,纳入学籍管理系统,不允许有“编外生”的存在,确保每个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班级管理上,学校需要实现平行分班,保持班额均衡,严格控制每班不超过46人的标准,同时,努力推进小班化教学,提供更为个性化的学习环境。

最后,学校不得接收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插班就读,保持教育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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