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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女童被判五年,与其住同一酒店的为何也判了四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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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54

虽然目前警方并未对这两个人的关系进行说明,但通过记者的调查可以合理怀疑在此次猥亵儿童一案中的两个被判刑者就是情人关系。而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所在,该女子才会为其带去年仅九岁的女童。 

01、周某某到底是谁?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一案终于落下帷幕,而这位身价上百亿的成功人士被宣判判刑五年,虽然不少人认为这样的惩罚与女童一辈子的阴影比起来实在是不值得一提,但不得不说这已经是法律限度内最大的惩罚结果。而他的入狱也是向公众证明了法律的公正性。不过除了这个人渣之外,还有一位姓周的女性也被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

相比起王振华的身份信息被扒得底裤都不剩的状况,周某某的身份像是一团迷雾,除了警方,没人知道她到底是怎么说服受害者的家长,将受害女童骗到上海;也没人知道她与王振华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为何她会选择为王振华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但人活在世毕竟会留下种种痕迹,而根据相关记者的调查,周某某的身份似乎就是王振华的,而在案发当天,两人甚至还住在同一家酒店。

02、王振华被证实曾有出轨之实

此前有一位尚未透露身份的网友曾经在网络上发布过关于周某某的相关身份信息,信息显示这位女子原籍本是常州,后来使用了非常规手段将自己的户籍转到了江苏徐州。而根据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他表示这个女子背后并没有人民日报谴责质疑的输送幼女的利益链,她仅仅是为王振华一人服务,长期为其物色好下手的对象。

而后来根据警方的通报以及媒体的报道显示,在案发当天的确有一位同名同姓的女士入住了王振华对女童施行侵害的酒店。巧合的是,该女子的籍贯同样是江苏徐州。除了这些信息之外,相关记者还从一位曾经与王振华交好的老友处得知了一个消息,在2000年左右,王振华曾经与一位周姓女子发生了婚外情,两人如今有没有联系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王振华的确是与周姓女子有过联系。

尽管目前警方仍未对这一关系进行回应,但从这一点来看,两人的关系的确是存疑。如果周某某真的是王振华的,那么她的所作所为也就可以解释了。但尽管如此,周某某的行为还是让人十分唾弃,这样的行为与当年那个骗护士回家供丈夫玩弄,后将其残忍杀死的孕妇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说得好听是痴情,但实际上就是坏到了骨子里,为了私欲而毁了一个小女孩的一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52

因为该女子就是帮助其物色女童的帮凶,没想到两人还是这样的关系,而如此恶人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否则难以服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53

富豪和他的,判的都很轻。富豪道德败坏,女童是祖国的花朵,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算什么东西,如果是她的女儿,她也要这样做吗?坚直是两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是社会上的败类。判五年和四年太便宜他们了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50

“正义有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相信去年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 大家记忆犹新,案发时隔一年,此案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正式宣判:“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罪恶之人终于得到了法律上的制裁,或许很多人心里还有着疑问,王振华被判五年是否量刑过轻,其周燕芬为何同罪也被判了四年,我们从个人角度探讨还原一下本案:

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简述

虽然时隔一年,但是此案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我们先来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2019年6月底,被告人周燕芬将其朋友的女儿以带着女孩到去上海迪斯尼乐园游玩为理由,从江苏老家把两个女孩(一个9岁,一个12岁)带到上海一个五星级酒店内, 随后女孩遭到了被告人王振华的猥亵,并且,周燕芬得到了好处费1万元。之后女孩母亲接到女孩电话控诉之后,从江苏赶到上海普陀警方报警,王振华周燕芬被上海警方强制拘留立案调查。

二,2020年6月16日,上海普陀警方正式宣判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为何被告人周燕芬也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

1.我们先来看看王振华的有期徒刑五年:我个人认为,王振华的有期徒刑五年量刑偏轻!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案中,我个人分析认为,猥亵两个十几岁的未成年小女孩,属于情节恶劣,而且,王振华猥亵女孩也未必是第一次,由于这次是当场曝光,是不是之前还有类似情况呢?而此次判决是以标准线五年宣判,我个人觉得王振华判决量刑过轻,毕竟此事对于两个小女孩来说身心受到的伤害是巨大的,我相信天下所有的父母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

2.为何被告人周燕芬也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很多人觉得奇怪,周燕芬只是带着女孩交给了王振华,期间也就收取了好处费一万元,也没有参与直接的猥亵,为什么她会判四年。其实原因很简单:

原因之一:共同参与犯罪。虽然表面看,周燕芬并没有直接参与,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周燕芬在此案是起到至关作用的,从江苏老家有预谋的哄骗带女孩来到上海,交给王振华,这才导致了后续王振华的猥亵犯罪。

原因之二:收取了王振华的好处费一万元。周燕芬作为受害女孩母亲的朋友,也明知道两个女孩一个9岁,一个12岁,仍然把女孩带至宾馆并且交给王振华,并且收取好处费一万元,很明显有预谋且居心不良情节恶劣。因此我个人认为被告人周燕芬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不冤。

综上所述,两名被告人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作为的周燕芬被判同罪有期徒刑四年有理有据,作为王振华我个人认为量刑还是过轻,不过据王振华的律师透露,似乎王振华对此判决还不满意,甚至还可能会上诉,但是我想说得是,王振华作为原大型国企的董事长,有着良好的身份和影响力却作出如此恶劣的行径,或许这次被实锤,但是之前有没有类似恶劣情况还未可知,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正义有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53

因为这个是他的帮凶,帮他猎获各种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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