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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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6:08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CIQA)是由全国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团组织及热心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团结致力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促进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保护出入境人员健康和工农业生产安全,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更好地为国家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
协会业务受民政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导和管理,会址位于北京市。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发展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方针、,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作用,接受委托承担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文献编审等工作,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科研、学术交流,编辑出版检验检疫资料,提供专业培训,反映会员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权益等。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荣誉会员和特邀会员,申请加入需具备相应条件,如业务领域内的影响、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对协会发展的重要贡献等。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参加活动权、优先获得服务权等权利,同时需遵守章程、维护权益、完成交办工作、接受评议和调节、按规定交纳会费等义务。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协会重大事项等。理事会为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决议、选举和罢免负责人、筹备会员大会、领导各机构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需具备特定条件,任期为四年,可连任一次。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资助、活动收入、利息等,需用于本会业务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财务管理需遵循国家规定,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专职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参照国家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经理事会提出、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进行清算,剩余财产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章程经第三届二次理事会通过,由常务理事会解释,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SSOCIATION,CIQA)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由全国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团组织及人士自愿组成,具有的社团法人资格,按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本会受民政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