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7:2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1:57
根据鲁人〔1998〕93号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纪律处分种类主要包括六个: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这些处分针对不同情况有着明确的影响:
1. 警告:受到警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将无法晋升到高于当前岗位等级的职位,并且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2. 记过:同样,记过期间,晋升到高于现有岗位等级的职位和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均不可行。
3. 降级与撤职:这两种处分会直接影响岗位等级,自处分决定生效日起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相应调整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能晋升到高于降级后的新岗位等级,年度考核也将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 开除:对于被开除的工作人员,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将立即终止,即刻生效。
对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执行与上述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总的来说,这些处分都旨在维护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