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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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9:48
递延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方法上。通常,确认方法有两种: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不论企业采用何种方法,应交所得税额(即应纳所得税额)都是一致的。在应付税款法下,不考虑时间性差异的影响,故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应纳所得税额相同。而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需考虑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确认的影响,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主要通过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来实现。当应交所得税额确定后,需根据时间性差异在账面上体现,通过调整这两个科目来实现费用的提前或延后确认。具体调整方式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从会计角度理解,资产增加意味着费用减少、负债减少,因此理论上总净资产应该增加。然而,税法并不确认这种增加,如果这种增加是实际发生的,那么需要为这种增加多交税,从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同理,资产减少、费用增加、负债增加,导致总资产减少,但税法不确认这种减少,实际上确实减少了,税法虽暂时不确认,但以后仍需确认,形成的减少则会转化为以后少交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