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19:41
1、该特别约定条款属于流质条款,无效。债权人想实现债权,抵押物需要经过拍卖等程序才能获得。
2、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对乙的债务豁免;或者采取诉前才财产保全,如果当时的贷款合同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抵押在租赁前边,且承租人在租赁前知晓抵押事实,则不能对抗抵押权人抵押权的实现。
另想弱弱的问一下,你到底站在哪一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19:42
那个约定条款是无效的,法律明确禁止那个特别约定的条款。租赁期和抵押权是不存在冲突的,所以,不会得到法律支持。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有问题也可在威海律师网留言咨询,专业律师必在两个工作日给与回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19:42
们赶快回家‘;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