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3:42
公司*专用章掉了,只需要重新补办就可以了。
【*专用章】
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时加盖的印章。
中国国税印章的尺寸是40X28mm,地税印章尺寸是45X30mm。*专用章的字体要求使用简化的仿宋体。
【个人建议】
再重新补办的时候,需要拿到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才行。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专用章,只有这样才可以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如果想要进行补办的话,需要到纳税大厅进行办理。必须要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以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扩展资料】
公告指出,*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明确*专用章的式样。
*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专用章的*,可继续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3:42
登报挂失,*专用章只能用于*盖章。
*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时须加盖“*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3:43
1、单位介绍信;
2、营来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带以上资料到纳税大厅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3:43
自己按照原来的格式大小刻一个可以,但原来那个掉了要防止被人利用,防止给公司造成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3:44
不可以。
首先,先在报纸上做一个公告,市级以上的报纸。声明做废。
然后,拿相关材料到*刻章备案窗口去重新备案,制作新的印章。
最后,拿着新的印章,到你的银行去更换印鉴。
(如果你自己刻了,即使是按照原来的格式,也不可能保证跟原来丝毫不差,银行的印鉴鉴别系统是用电脑核对的,差一丝一毫都不行,所以,还是按我说的去办吧。不然,会影响你开支票,电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