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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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17:24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保障、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3. 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和市内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4.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安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和生活待遇;指导军供转站工作;承担市复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救灾救济科
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减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和规划,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
6.优抚科
负责现役军人(含*)、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军优属工作;负责伤残军人(含*)、人民*、参战民兵、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评定、褒扬*烈士;指导光荣院、优抚医院和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及休涉军维稳等工作。
7.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负责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8. 双拥科
指导协调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级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与地方部门、驻军单位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指导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措施;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10. 监察室。
11.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
12.市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13.宝鸡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